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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分规则
1、会员自2007年7月1日之后支付的广告费用可按比例折算为积分,
积分存储在企业对应的唯一会员帐号内。
2、会员每次在CCF/CCFGROUP上的广告投入每满100元人民币积1分。
3、广告投入金额所产生的积分在到款日生效,并按消费逐笔折算累加,积分终身有效。
4、积分只限该企业用于礼品或服务兑换,不能套现,不得转让。
5、会员可致电CCF商务俱乐部或登录http://www.ccf.com.cn/ccfbc查询积分。
6、会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,俱乐部有权取消会员资格,积分视为无效。
(1)拖欠CCF广告费用超过规定期限的。
(2)违反《CCF广告协议》任一条款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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